政采立体书第64期:与中小企业相关的4个问题
投标人只要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就可认定为中小企业吗?如何证实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是中小企业生产的?采购学园,懂政府采购实务的“学院派”。打开这本立体书了解中小企业相关的4个问题。
1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涵盖部分货物,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中小企业的信息为货物制造商的信息,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否有效?
答:如果采购项目既有服务又有货物,采购人要对项目属性进行界定,项目属性界定依据为《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如果根据31号文无法界定,采购人可以按照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原则界定项目属性。
如果该项目界定为服务项目,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即声明函中中小企业的信息为供应商自己的信息。上述情况中小企业声明函应为无效。反之,若该项目界定为货物项目,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即声明函中中小企业的信息应是货物制造商的信息。
2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采购项目,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提供的货物制造商信息的真实性由谁负责?投标人只要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就可认定为中小企业吗?
答: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提供的货物制造商信息的真实性应由供应商自己负责。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中明确,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即使是制造商提供的信息不实,供应商仍然要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供应商是否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唯一合法凭证,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不需要提供其他任何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文)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如果《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或不实的,则应由采购人报财政部门予以相应处罚。
3问:采购文件明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是经销商,属于服务行业,但其提供产品的制造商是工业行业,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吗?该投标人(经销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写自己是工业行业,对吗?
答:采购文件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就应按采购标的的制造商相关数据以及工业的划型标准来划型。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行业”应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是填写投标人自己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或者按其经营范围确定的行业。
4问:如何证实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是中小企业生产的?
答:在采购环节,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任何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
如果是在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环节,财政部门如果需要调查认定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是否属于投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声明的中小企业制造,可以发函给该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由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通过调查该批次货物的生产记录以及是否使用该中小企业的商号、商标等,认定所供货物是否由该中小企业制造。